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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扬州市医保部门获悉,根据国家、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,扬州大市范围内将统一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,上线期间需要停机切换,将暂停医保业务办理。 具体时间

扬州医保将上线“国家平台” 下月4日前这些业务暂停办理

日期:2026-11-04 14:14 / 人气: / 作者:

从扬州市医保部门获悉,根据国家、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,扬州大市范围内将统一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,上线期间需要停机切换,将暂停医保业务办理。

具体时间安排为:自2021年12月24日18时起,暂停办理医保柜面和线上业务(联网结算除外);自2021年12月30日20时起,暂停所有医保费用的联网结算;2022年1月1日0时起逐步恢复部分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零售药店(以下简称“定点单位”)的联网结算;2022年1月2日8时起全面恢复所有定点单位的联网结算;2022年1月4日9时起,医保柜面和线上业务逐步恢复办理,具体范围和时间以窗口通告为准。

市医保部门提醒,2021年12月30日2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暂停联网结算期间,参保人员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单位刷卡/扫码结算医保费用(包括本地和各类异地就医、生育)。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月2日8时期间,将根据测试情况逐步恢复部分定点单位的联网结算,参保人员可在已恢复的定点单位刷卡/扫码结算医保费用,具体恢复时间由相关定点单位公示告知参保人员。

参保人员可提前做好就医购药安排,确需在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就医购药或办理出入院的,相关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,在联网结算恢复后,持垫付票据至原就医购药的定点单位办理退费,重新刷卡/扫码结算。

因上线国家平台后改变了定点单位的数据传输标准,同时2022年1月1日将执行新的医保药品目录,为确保已发生医疗费用的正常结算,2021年12月30日20时暂停联网结算前,各定点医疗机构(包括异地医疗机构)的在院参保患者(含居民年度结转人员)需提前办理医保结算手续,并以自费患者身份重新进行入院登记,待恢复联网结算后,由医疗机构办理自费转医保手续并清算相关费用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暂停联网结算前尽量完成对账工作。

2022年1月4日9时前,医保参保、停保、转移、退休审批、人员注销、查询、异地就医备案、手工报销、门特、国谈药“双通道”、两病等柜面和线上业务全部暂停办理,在此期间将采取柜面接单、国家平台上线后补办的方式处理。(通讯员 扬医保萱 记者 张庆萍)